门诊统筹
南阳市域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均可以在我院享受门诊报销。城乡居民门诊报销起付线50元/天,一天(自然日)多次就医仅负担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年度报销上限300元。城镇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为30元/天,一天(自然日)多次就医仅负担一次起付线,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5%,年度内,报销上限15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65%,年度内,报销上限2000元。
医保基本待遇————普通住院基本统筹
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在我院就医住院均享受县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
普通住院
医保类别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 | 500元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起付线250元 | 500-1499元比例63% 1500-4999元比例73% 5000元以上比例85% |
城镇职工 | 600元 | 在职职工比例83% 退休职工比例88% |
城乡居民正常分娩定额补偿100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2000元。
城镇职工正常分娩定额补偿120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2500元。
居民重要“隐藏待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年度内经经报销后个人支付1.1万以上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个人支付0.55万以上就可享受大病保险。
人员类别 | 起付范围 | 报销比例 |
普通城乡居民 | 1.1-10万(含10万)部分 | 报销比例60% |
10万元以上部分 | 报销比例70%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和返贫致贫人员 | 0.55-0万(含10万)部分 | 报销比例65% |
10万元以上部分 | 报销比例75%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
困难群众重要保障———医疗救助(三重报销)
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众在我院可以直接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和住院免收押金优惠政策。根据救助对象不同年度最高限额1-3万元。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执行,为病人解除病困,为家庭降低负担,为南召县营商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